一、人事代理有何依据 返回
根据江西省人事厅转发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赣发[1998]25号)的规定:县以上含县)政府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主管人事代理工作,其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具体承办人事代理业务,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开展人事代理业务,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二、人事代理的对象 返回
1、县内、外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类中介机构。
2、受聘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乡镇企业工作的人才"
3、受聘到外省、市、县工作的人才。
4、按规定办理辞职、辞退的人才。
5、因私出国及向国外输出的人才。
6、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7、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各类大中专毕业生,
8、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企业改制的富余人才及其他要求人事代理的各类人才。
9、新进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各类人员。
三、人事代理的内容 返回
1、个人人事代理
收集、鉴别、整理、保管、查阅和转递档案;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出国(境1政审手续;保留原身份,计算工龄;确定干部身份;按规定办理辞职、辞退人员恢复身份手续;调整档案工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申报、认(评1定职称;接转、代管党(团)组织关系,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按规定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落放手续;协助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手续等。
2、单位人事代理
除个人人事代理内容外,向委托单位提供与国家人事工作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政策规定方面的咨询服务;人才供求信息咨询服务;协助委托单位组织各类业务培训;办理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它业务。
四、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如何办理人事代理 返回
1、向人才交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填写人事代理手册和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并移交档案等有关材料。
3、需要办理调动的人员,按调动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五、计划内大中专毕业生如何办理人事代理 返回
1、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持市教育局开出的《派遣报到证》等有关手续到人才交流中心报到;
2、签订人事档案托管合同书,需办理户口的,持《派遣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及人才中心开具的证明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户口落放手续,然后将《派遣报到证》和户口证明转交给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六、计划外大中专毕业生如何办理人事代理 返回
1、未落实用人单位的计划外大中专毕业生,由本人将个人档案材料送人才交流中心并办理人事代理有关手续;
2、己落实用人单位的,填写《国家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择业推荐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才交流中心审批。
七、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如何办理人事代理 返回
1、填报《流动人员登记表》,交军转办签署意见(盖章);
2、军转办凭《接收证明》开具《安置通知书》到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特此通知书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档案等有关材料转至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八、辞职、辞退人员如何办理人事代理
1、辞职人员持任免机关开具的《辞职通知书》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交辞职申请后超过三个月未获批准的,可直接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辞职和人事代理手续,企业单位也可直接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辞职和人事代理手续。
2、辞退人员特任兔机关发给的《辞退通知书》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3、辞职、辞退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后,除国家公务员身份不予保留外,其他身份均予保留。
九、人事关系、人事档案代理的程序有哪些 返回
1、填写《干部流动审批表》一式二份,原单位盖章同意调出后,人才交流中心向流动人员所在单位商调索取人事档案审查后发调令;
2、原单位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入人才交流中心后,特行政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到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
3、委托方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档案托管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并按有关规定交纳人事代理服务费。
4、人事代理对象需调出时,填写《干部流动审批表》一式两份调入单位盖章同意后,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调出手续。
十、大中专毕业生如何转正定级手续 返回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经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合格方可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2、转正定级手续办好后,将材料载入本人档案。
十一、国家教委承认的全日制各类院校毕业生初次考核定职的资格和条件有哪些 返回
凡在企事业单位专业对口或专业相近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 (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满,经专项考核或年度考核称职者,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其资格条件是:
1、本科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聘任为助理级。
2、专科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聘任为助理级。
3、中专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聘任为员级。
十二、如何办理初聘职称 返回
向人才交流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非全日制毕业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一式两份。
(2)交二寸兔冠照片]张。
(3)毕业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交《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经人才交流中心审查同意后,职称部门发放相应的资格证书。
十三、申报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需符合哪些条件 返回
1、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挂靠人才交流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的须任助理级满四年渖报高级的须任中级职称满五年。有关学历、业绩等条件按各职称系列的具体规定执行。
2、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并成绩合格。
3、填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每年度一份)。
4、相应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
5、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既可按正常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也可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
6、个人业务自传一式二十五份。
7、申报初、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时间:按全市统一的职称评定时间执行。
十四、如何办理出国政审、涉外公正手续 返回
1、办理自费留学、探亲访友、讲学、工作、考察等因私出国的政审手续,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与出国理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入学通知、邀请证件、聘用雇用证明、经济担保等)影印件一份。
(2)独资企业因业务需要申请出国或因公出国政审,需特单位申请和有效批件办理。
(3)现工作单位(或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个人政治表现材料。
2、因私出国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开具介绍信,到市公安局领取《因私出境人员审查表》,审查完毕报市公安机关审批。
3、办理出国公证的,由人才交流中心按档案记载的内容出具公证证明材料。
十五、流动人员如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返回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3、现所在单位或原单位出具的婚姻证明。
4、凭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所在街道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十六、流动党员如何办理组织关系转递手续
1、在非公有制组织流动的党员。其所在单位建立了党组织的,组织关系应转至所在单位党组织;如所在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其组织关系应转至人才交流中心党支部。
2、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可存放在人才交流中
3、在人才交流中心存放组织关系的党贝,应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情况(书面材料也可),按时交纳党费。
十七、流动人员如何办理集体户口 返回
凡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的人员,经人才交流中心认定符合迁入集体户口条件的,均可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办理手续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
1、提交迁入集体户口的申请。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4、户口迁移证。
十八、如何办理市外引进人才商调手续 返回
1、发函联系。被引进的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 《干部流动审批表》,经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人事部门同意后,连同商调函寄送用人单位。
2、签署意见。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送人才交流中心。
3、提请研究。由人才交流中心按规定程序及时研究办理。
4、调阅档案。人才交流中心按规定办理调阅手续。
5、发出调动通知。档案审查合格后,人才交流中心向调出单位或当地政府人事部门发出调动通知。
十九、市内企、事业单位干部如何办理调动手续 返回
1、填写《干部流动审批表》一式两份,由原单位和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
2、人才交流中心审查合格后,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二十、托管人员如何办理调出手续 返回
1、向人才交流中心提出调动申请,并填写《干部流动审批表》一式两份。
2、人才交流中心凭调动通知开出介绍信,凭介绍信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行政、工资关系迁移手续,党、团员须到组织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关续。
办理集体户口人员,日后如因工作变动,要求终止人事代理合同时,必须同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二十一、单位招聘、个人应聘服务项目 返回
一、单位聘员服务 :
①现场设摊招聘:本市场将于2003年7月份开始,每月13日、 28日上午(8:30-2:00)定期举办人才招聘洽谈会,用人单位参会后可与求职者面对面地进行洽谈。
②专场招聘:市场专门为一家用人单位提供招聘场地,并在本市场、媒体为用人单位提供招聘广告宣传(在媒体发布广告信息的费用由聘人单位自理,本市场可代办广告审批)。
③委托招聘:聘人单位从市场人才库中选取资料,由市场按操作程序通知个人或市场将用人单位信息发布,对有求职意向的应聘者进行初步面试,用人单位再对初试合格者进行复试(凭市场的正式介绍信面试)。
④人才库查询:用人单位对人才库求职信息按专业进行筛选,由本市场将选中信息打印,再通知其面试(凭市场正式介绍信面试)。
⑤现场启事招聘:市场将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在市场信息栏内张贴,并通知有求职意向者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凭市场介绍信面试)。
⑥媒体启事招聘:由市场将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在电台、电视报刊及市场信息栏内发布,(公开联系方式),求职者看后直接到用人单位面试。(由本市场代办广告审批)
二、个人求职服务
①登记入(人才)库:填写《求职人员登记报名表》。附照片一张,提供学历证、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以便向各用人单位推荐或查询选择(有效期三个月)。
②个人特别推介:求职者办理登记入(人才)库手续后,可免费参加招聘会或由市场专门推介面试(合计六次),市场对个人资料保密。
③随机推荐:求职人员对市场公布的招聘信息产生求职意向,本市场将随时推荐至招聘单位面试(凭市场正式介绍信面试)。
二十二、单位如何到人才市场招聘人才 返回
1、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和所需人才专业、人数、学历、年龄以及有关条件的文稿,市外用人单位除备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当地人才中心招聘人才的介绍信。
2、根据单位所需专业招聘人才,可选择以下形式进行:
①已设摊招聘人才:用人单位提前预约摊位,进入市场后按指定的位置张榜招聘人才,人才市场负责提供桌椅,用人单位与求职人员在市场内直接见面洽谈,招聘会结束后,用人单位必须填写好 "招聘情况记录表",交人才招聘部;
②专场招聘:市场专门为一家用人单位提供招聘场地,并在本市场、媒体为用人单位提供招聘广告宣传(媒体发布广告信息的费用由聘人单位自理,本市场可代办广告审批)
③委托(含异地委托)招聘人才:用人单位向工作人员提供单位简介、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招聘人才的资料及要求,委托人才市场代理招聘人才;
④人才库查询:用人单位对人才库求职信息按专业进行筛选,由工作人员通知选中人员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面试。
二十三、个人如何进场求职应聘 返回
1、到人才招聘部领取《求职人员登记报名表》;
2、填写《求职人员登记报名表》,附一张照片,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3、登记表的有效期为三个月,到期后需继续登记的,应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工作人员将个人信息存入人才库(有效期三个月),以便向各用人单位推荐或查询选择;
4、现场与用人单位直接进行应聘洽谈。
二十四、求职者如何使用本网站 返回
1、求职登记。求职者可从网上的相应入口将求职信息通过互联网存储在我网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上网交流。求职者可凭身份证号和自设的密码修改信息。
2、查询信息。指定您感兴趣的项目,如岗位、专业、工作地区、学历等内容作为查询条件,查询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
3、网上应聘。求职者可根据招聘信息,在网上求职应聘,即与用人单位建立信函、电话和E-mail联系,将自己的求职信息直接发送给选中的用人单位。求职者还可以查看自己的E-mail,看哪些单位对自己感兴趣。
二十五、招聘单位如何使用本网站 返回
1、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填写申请表(可在网上填写或到人才市场现场填写),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可传真或现场交付),经人才信息部审核通过后,即算正式登记注册的用户。
2、发布刊登招聘广告。招聘单位可按照本网站提供的统一格式发布招聘信息,亦可委托我站度身定制个性化的招聘广告在网上发布。
3、查询人才信息。选择您需要的项目,如岗位、工作地区、性别、年龄、学历等作为查询条件,及时查询您所需要的人才测评,也可采用模糊匹配方式检索查询。
4、单位网上招聘。单位提出用人条件,可在网上直接招聘,即与求职者建立信函、电话和E-mail联系,在网上直接与求职者交谈,或将面试通知发给求职者;还可设立E-mail信箱,定期收集求职者发来的求职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