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公开选调选聘县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我县接待服务中心为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接待水平,加强公务接待服务保障,充实接待工作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选聘县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男女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
2、 热爱接待工作,有敬业奉献精神;
3、 身体健康;
4、 相貌端庄,性格大方。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后出生);
2、国家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已就业或未就业的均可;
3、身高要求,女1.60米以上,男1.70米以上;
4、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较高的才艺素质;组织纪律性强,服从指挥,严守秘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8日至2008年11月28日。
2、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凭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单位介绍信,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及报名费200元,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县行政中心207房)报名。
3、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08年12月8日至9日。
三、考试
1、面试
面试时间:2008年12月10日。
面试采取现场答题和现场演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选招对象的思维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才艺表演(唱歌、舞蹈、演讲等)能力。经面试合格,男女各取前6名再进行笔试。
2、笔试
笔试时间:2008年12月13日上午9:00-11:30。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选招对象的基本素质。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旅游知识、酒店服务与管理、接待工作专业知识、公文处理与写作能力等。笔试后,按面试和笔试分别占60%和40%的综合得分确定拟录取对象。
四、考核和体检。
由县接待办对拟录取对象进行全面政审考核,形成书面材料,并组织体检,要求无传染性和器质性疾病。经考核、体检,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取对象。
五、录取
1、按照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录取结果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张榜公示,同时在“宁都县政务网”(网址:www.ningdu.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办理手续。原属正式工作人员的,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属未就业大学生和逆向流动的,实行聘用制,办理人事代理有关手续。录用对象到岗工作后,试用期六个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宁都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