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宁 都 县 委 组 织 部
宁都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宁人劳字[2005]91号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使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公务员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尽快熟悉、理解和掌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根据省、市组织人事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县于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开展公务员法的培训、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深入学习公务员法、全力推进实施工作;《公务员法》的分类制度与激励机制;《公务员法》的更新机制与监督机制(见附一)。
二、培训形式和考试安排
统一使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编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学习资料》,做到人手一册,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集中培训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要求在11月下旬的规定时间内所有公务员都必须参加一期集中培训班,12月上旬参加由省里命题的统一集中考试。
三、培训对象
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全县国家公务员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紧急通知》(宁人劳字[2005]87号)文件所指对象。
四、培训时间、地点和费用
11月24日至27日每天安排一期培训班。参训人员必须在指定日期的上午8:00时准时到学习地点,参加全天的集中学习。培训地点:宁都影城。费用:单位统一组织报名,缴培训资料考试费80元/人。膳宿自理。
五、报名办法
由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干部携带填好的《参加公务员法培训考试人员名单表》(见附二)一式二份、参训参考人员的一寸半身照片一张和足额费用,必须在11月22—23日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办理报名手续。各单位每期安排1/4人员参训,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党群的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县直机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参加11月24日的培训班。
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公务员培训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环节,各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全员参训参考。每期培训班各单位要安排1名领导带队。凡未参训的,不发给《准考证》;凡未参训参考或考试不合格的,2005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
附:一、《公务员法》培训班教学安排表
二、《参加公务员法培训考试人员名单表》
中 共 宁 都 县 委 组 织 部
宁都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公务员法 培训考试 通知
抄 报: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赣州市人事局
宁都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二OO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印发
共印120份